发改委、能源局等九部委联合印发“十四五”可再生能源规划!

《“十四五”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》已于去年年底印发,并于近日向社会公布,由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进行解读。


《规划》显示,“十四五”期间可再生能源要在“十三五”跨越式发展的基础上,进一步实现“高质量跃升发展”。具体体现在四个方面:

一是大规模发展,在跨越式发展的基础上,进一步加快提高发电装机占比。

二是高比例发展,由能源电力消费增量补充转为增量主体,在能源电力消费中的占比快速提升。

三是市场化发展,由补贴支撑转为平价低价发展,由政策驱动发展转为市场驱动发展。

四是高质量发展,既大规模开发、也高水平消纳、更保障电力稳定可靠供应。


锚定碳达峰、碳中和目标,围绕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%左右的要求,《规划》设置了四个方面的主要目标:

一是总量目标,2025年可再生能源消费总量达到10亿吨标准煤左右,“十四五”期间可再生能源消费增量在一次能源消费增量中的占比超过50%。

二是发电目标,2025年可再生能源年发电量达到3.3万亿千瓦时左右,“十四五”期间发电量增量在全社会用电量增量中的占比超过50%,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量实现翻倍。

三是消纳目标,2025年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和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分别达到33%和18%左右,利用率保持在合理水平。

四是非电利用目标,2025年太阳能热利用、地热能供暖、生物质供热、生物质燃料等非电利用规模达到6000万吨标准煤以上。


在供给方面,优化发展方式,大规模开发可再生能源。在“三北”地区大力推进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化开发,在中东南部地区积极推进风电和光伏发电分布式开发,在西南地区统筹推进水风光综合基地一体化开发,在东部沿海地区积极推动海上风电集群化开发。稳步推进生物质能多元化开发,积极推进地热能规模化开发,稳妥推进海洋能示范化开发。


在消费方面,促进存储消纳,高比例利用可再生能源。提升可再生能源存储能力,优先促进就地就近消纳,积极推动外送消纳,加强可再生能源电热气多元直接利用,推动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制氢利用,扩大乡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。


以下是政策原文及解读,供读者参考:

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财政部

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

农业农村部 中国气象局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

关于印发“十四五”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

发改能源〔2021〕1445号
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、能源局、财政厅、自然资源厅、生态环境厅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、农业农村厅、气象局、林业和草原局,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,有关中央企业:为深入贯彻“四个革命、一个合作”能源安全新战略,落实碳达峰、碳中和目标,推动可再生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》和《“十四五”现代能源体系规划》有关要求,我们组织编制了《“十四五”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》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

国家发展改革委

国 家 能 源 局

财  政  部

自 然 资 源 部

生 态 环 境 部

住房城乡建设部

农 业 农 村 部

中 国 气 象 局

国家林业和草原局

2021年10月21日